搞好农业普查 把脉“三农”发展——关于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宣传告知
【编者按】2026年是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开展之年。作为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发改委积极发挥自身宣传渠道作用,配合开展普查社会动员工作,助力营造良好普查氛围。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为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普查意义
本次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我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真实情况,为科学制定惠农政策、布局农业产业、建设和美乡村提供重要数据支撑。普查结果与每一位普查对象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二、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重点调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和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三、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四、依法普查,信息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湖南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查采集信息仅用于国家宏观统计分析,您的个人信息、家庭收入数据、经营数据将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普查不征税、不摊派,请消除顾虑,如实申报。五、配合方式
入户登记阶段,普查员将统一佩戴有效证件持证上岗,请您提前准备好家庭、土地、种养、经营相关情况,确保快速、准确、如实登记。具体入户时间、登记方式将提前告知,请留意当地通知。六、诚信普查
依法配合普查是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我们呼吁广大普查对象主动配合、诚信填报,共同营造依法普查、诚信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配合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用真实准确的数据,为娄底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审:刘俊
二审:金稀麟
三审:彭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