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
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班级、寝室及其他经认定备案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管理服务职务的学生,是团学工作和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骨干力量,在组织、引导、联系、服务学生和维护学生权益中起着骨干与桥梁纽带作用。
管理部门:
校团委统筹全校学生干部管理工作。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使用的学生干部的日常管理由该部门负责。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工作。
岗位设置及职数配备上限:
1.团支部委员会4人
书记、副书记(班长兼任)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班委会3-6人
班长、学习委员、心理委员
按需设置副班长、文体委员
3.校、院学生团委
学生副书记1人
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4人、干事12人
4.校学生会
主席团5人,部门6个
5.院学生会
主席团3人,部门6个
6.其他学生组织
主席团5人,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4人、干事12人
规模较小的学生组织主席团3人
7.社团协会
会长1人,副会长1-2人
8.每个寝室设寝室长1人
9.学院设立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总数,不得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20%。
10.除副部长、协会会长、团支部委员会、班级委员会、寝室长外,其他学生干部岗位之间不得兼任。
任职基本条件:
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情况,拥护并执行校院决定,有良好道德品质。具有胜任本职位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有一定威信,热心服务学生,接受学生监督。
任职成绩条件:
1.学生会的大二及以上学生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成绩必须进入专业前30%,无不及格科目。否则可予以免职。
2.其他大二学生干部成绩(最近一学期或一学年)必须进入班级或专业前50%;大三学生干部成绩(标准同上)必须进入前70%,不及格科目最多2门。否则可予以免职。
任职考核条件:
各学生组织的主席团和部长,从前4学期任职考核优秀2-4次的学生中选拔;副部长,从前2学期任职考核优秀1-2次的学生中选拔。
产生办法:
1.每年5-9月换届。
2.主席团和部长主要从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中产生。
3.学生会主席团必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
4.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成员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产生。同等情况下,军训优秀学员优先。其中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必须由团员担任。
5.社团协会会长人选,需经社联同意。
6.寝室长由本寝推举产生。
7.学生组织主席团、部长候选人要在任职部门和所在班级参加民主评议,得票必须过半,否则不予提拔。
8.校学生会主席团和校学生团委副书记候选人,必须经辅导员考察合格,否则不予提拔。
培养、管理和考核:
1.每年10月,校团委负责考核结果归档和履历证明出具。学生毕业时将履历表统一送到校团委盖章后装入学生档案。任职未满一个年度的无履历证明。
2.每学期考核一次,优秀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良好不超过40%。考核结果作为综评加分、各类先进个人(集体)评比、奖学金评比、学生干部晋升、推优入党的依据之一。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即可予以免职:
1.违反法律或学校纪律。2.成绩不符合要求。3.拉帮结派、以职权谋取私利、生活作风不严谨、网络行为不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包括网暴行为。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5.考试作弊、替考。6.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行为。7.代写论文、买卖论文。8.盗窃他人财物。9.通过伪造材料或身份,骗取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10.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内组织或代理营利性业务并严重损害公共利益。11.诬告陷害他人、造谣攻击他人。
校纪委:0451-53644431 53679615学工部:xuegongbu@neau.edu.cn本科生院:jwc@neau.edu.cn(作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