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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咨询速递|正式施行!《生态环境法典》划定农业生产刚性红线:肥料、农药、农膜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 2026-09-11 19:55:24
农业咨询速递|正式施行!《生态环境法典》划定农业生产刚性红线:肥料、农药、农膜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2026 年 8 月 15 日,我国第二部法典、全球首部综合性生态环境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整合原有多部环保单行法律,首次将肥料与农药、农用薄膜并列,纳入统一监管体系,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划出刚性法律红线,直接关系广大种植户、农资经营者、合作社、农业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以往肥料监管更多侧重产品质量,本次法典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把肥料、农药、农膜放在同一法律框架下管理,田间废弃农膜、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弃,不再只是道德倡导,而是明确的法定义务,违法将面临行政处罚。

一、法典对农业生产的核心制度变化

1.监管范围升级:肥料、农药、农膜统一监管

过去法规更多聚焦农药、农膜污染管控,本次法典将肥料正式纳入农业面源污染统一监管框架。从登记评价、生产销售、田间使用,到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肥料和农药、农膜执行同等环境管控要求。

(1)法条引用【第四百二十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编制规划,完善相关标准和措施,加强农用地农药、化肥使用指导和使用总量控制,加强农用薄膜使用控制。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肥料登记,组织开展农药、肥料对土壤环境影响的安全性评价。制定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及其包装物标准和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应当适应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

(2)解读:肥料不仅要合格,还要开展土壤环境安全性评价;肥料、农药、农膜及其包装物的标准制定,必须兼顾土壤污染防控。

2.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法典明确生产经营者科学用肥用药,禁止违规固体废物、废水入田,防范重金属污染耕地。

(1)法条引用【第一百七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污染物的控制,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2)解读:秸秆、农膜、农资包装废弃物都属于法定需要科学处置的农业废弃物;把不达标的污泥、污水直接还田属于违法行为。

3.回收义务法定: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三方都有责任

肥料、农药包装、废旧农膜回收不再提倡,而是法律强制义务,覆盖生产企业、农资门店、农户三方主体。

(1)法条引用【第四百二十四条】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在生态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回收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

(2)解读: 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限用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 生产、销售、使用三方均负有强制回收义务,农药包装废弃物必须交由专门机构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掩埋焚烧。

二、违法后果:明确处罚标准,红线不可触碰

很多农户、农资经营者关心:不回收农膜、肥料农药包装会有什么后果?

法条引用【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简单理解:

企业、合作社、农资店拒不回收:1 万‑10 万元罚款。普通农户田间随意丢弃农药肥料包装袋、废旧农膜:可罚200‑2000 元。

三、对农业从业者的实操建议

1.种植户 / 农户

(1)科学施用肥料、农药,不盲目过量施肥;

(2)田间农药瓶、肥料包装袋、废旧农膜不要就地丢弃、掩埋,统一交到村镇回收点、农资门店;

(3)拒绝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

2.农资企业、合作社、农资门店

(1)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落实回收主体责任。

(2)进货查验肥料、农药、农膜登记信息,拒绝销售禁限用投入品。

(3)做好农户宣传引导,告知购买者包装回收法定义务。

3.农技讲师、乡村服务工作者

开展新农人培训时,可以把《生态环境法典》农业相关法条纳入授课内容,帮助基层农户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面对法典带来的全新监管要求,农药经营门店负责人、农资从业人员需要系统掌握农药管理法规、安全经营、废弃物回收、绿色防控等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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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农学堂”农业人才数字化培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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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晨 | 排版:杨晨

校对:陈爽

审核:袁一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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