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自治区统筹中央与自治区两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2.326亿元,重点用于台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牧渔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农牧渔业生产稳定发展。
本次资金分配严格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着力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台风“美莎克”及柳州5.2级地震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加快修复农业生产设施,恢复农业产能,推动全年农业稳产增收。
针对台风“美莎克”受灾区域,安排2.1944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加快农业生产恢复。其中,7350万元支持种植业购买救灾种子、农作物恢复生长及种植大棚等设施修复;6500万元支持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业生产恢复及畜禽养殖设施修复;4055万元支持渔业生产恢复及水产养殖设施修复;1495万元支持茉莉花等特色作物恢复生长;2484万元投向农田水利设施修复,重点推进受灾区域农田沟渠疏浚、田间排水管网修缮加固、田间堆积淤泥清理;60万元支持调配农机具跨区域作业及检修,全方位加快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进程。
针对柳州5.2级地震受灾区域,统筹安排1316万元灾后恢复生产资金,全部定向用于当地种养殖业生产恢复和农业生产设施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