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本期经济动态我们就中央预算内农业农村领域项目资金作政策解读。
投向一:和美乡村建设,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产业配套设施。
每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不超过8000万元;申报主体为项目县,未获同类投资、非中心城区,行政村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
投向二: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中央资金主要用于现代种业、动植物保护、农业科创条件建设。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项目总投资的80%,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项目总投资的40%;申报时,项目需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或项目备案。
投向三:农业绿色发展,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对于项目县的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项目总投资的80%;对于项目县的企业投资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项目总投资的40%;该专项采取整县推进方式实施。
投向四:农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小(一)、小(二)型水库主体工程除险加固。
按照项目投资的80%予以支持;项目以县域打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