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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农业安全底线 筑牢食品安全屏障|仙夹农业普法科普专栏

  • 2026-10-22 22:21:46
严守农业安全底线 筑牢食品安全屏障|仙夹农业普法科普专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给群众的餐桌做好安全守护,仙夹镇结合执法典型案例、官方禁限用农兽药名录、本地农作物科学用药施肥技术指南,推出综合普法科普内容,提醒生猪经营户、种植养殖户明晰法律红线、规范农业生产。

一、以案释法|重拳打击私屠滥宰,非法屠宰终被追究刑责。

永春县查处林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基本案情:2025年1月7日凌晨,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错时巡查,在外山乡查获林某私设生猪屠宰黑窝点。现场查获宰杀破膛生猪6头(总重773.5kg,现场货值21127元),同步扣押屠宰刀具4把、丁字钩6把。经全面调查,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林某长期无证私宰生猪,累计涉案金额达312888元,涉案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处理结果:2025年12月8日,永春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林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其从事任何食品生产、销售相关经营活动。

法条链接与普法警示

核心法规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 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仅农村居民自宰自食无需定点,其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屠宰生猪。

2. 第三十一条:私设非法屠宰点,没收生猪、肉品、屠宰工具及全部违法所得;货值1万元以下罚款5万—10万元;货值1万元以上处货值金额10—20倍罚款。

3. 第三十七条:为非法屠宰提供场地、仓储设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10万元罚款。

四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红线1:严禁无证私宰生猪。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若屠宰售卖病死、检疫不合格生猪,将从重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

红线2:禁止为私屠滥宰、生猪注水违法行为提供场地、冷库等配套场所,违者高额罚款。

红线3:严禁对生猪、猪肉注水或注入违禁添加物,处罚标准同私屠滥宰行为。

红线4:严禁屠宰、流通病死、死因不明、检疫不合格畜禽肉品,直接触犯刑法。

二、农资安全红线|官方禁限用农兽药名录公示(附宣传图)

三、绿色种养指南|永春县科学用药与施肥减量技术(配套宣传折页)

四、宣传先行:基层普法宣传动态

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仙夹镇持续强化源头治理与普法宣传。2026年7月1日,我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向村民重点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并结合私屠滥宰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认清私宰肉的安全隐患,自觉抵制购买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产品。工作人员还向村民普及了科学用药与施肥、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实用知识,将法律知识与安全理念送到村民身边,营造了“人人关心肉品安全、共同抵制私屠滥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图文:吴美婷

编辑:陈若丹

一审:吴美婷

二审:张根阳

三审:林怡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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