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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市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
根据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梅州市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帮扶项目(支持农业加工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6〕144号)部署要求,现组织实施梅州市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帮扶项目——支持农业加工企业项目。现对我县市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帮扶项目——支持农业加工企业项目。
(二)项目建设范围:大埔县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原则上须于2026年10月前实施完成。
(四)遴选数量:1家。
(五)补助标准:5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专项用于农业加工提质升级项目,使用方向包括: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升级改造;农产品冷链仓储、预冷分拣、保鲜贮藏设施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备购置;农产品分选、分级等加工配套设备添置等。实施项目须能切实助力提升企业农产品加工产能、生产效率与经营效益。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厂房土建、土地租赁、办公设备购置、人员工资、日常运营等非生产加工类支出。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申报主体为在大埔县登记注册、生产加工基地落地本县、正常经营的市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优先支持加工升级需求迫切、产能效益提升明显,或联农带农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
企业应信用良好,近2年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违规套取财政资金等不良记录;申报项目未获得同类涉农财政补助,已获得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附件要求填报好《梅州市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帮扶项目资金——支持农业加工企业项目申报书》,如实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投资预算(购买设备金额不低于5万元)、预期绩效目标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2026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一式三份(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大埔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人:严曲萍;联系电话:5550865),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dbnyjjgg@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梅州市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帮扶项目(支持农业加工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6〕144号)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