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抽排塘内积水,清理淤泥、杂草、漂浮杂物。
2.迅速打捞死鱼死虾,密封转运至远离水源、河道、居民区的高地深埋,分层撒生石灰消毒,填埋点位设置警示标识并定期巡查。
3.建立病死水产处置台账,完整登记处置数量、地点,严禁丢弃、售卖病死水产品,守住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1.水退之后,对塘埂、拦网、机电设备、沟渠等全域清洗消毒,选用生石灰、二氧化氯等合规渔用消毒剂,按说明配比使用,池塘连续消杀不少于7天。
2.暴雨过后水体浑浊、溶氧不足,持续开启增氧设备稳定溶氧,调节水体pH值,投放合规底改、微生态制剂改良底质,降低氨氮、亚盐含量。取用外源河水需沉淀过滤,防范外源病菌入塘,减少烂鳃、细菌性败血症等暴发性鱼病。
1.全面检修渗漏坍塌塘基、破损闸口、防逃设施,疏通排灌渠道;检修增氧、抽水机电设备,全线加装漏电保护,积水未排净不得涉水检修,严防触电事故。
2.设施修复后开展安全复检,损毁严重塘口可并塘暂养存塘鱼虾。
1.加大巡塘频次,实时观察水产品游动、摄食、死亡情况,若出现异常发病死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农业农村部门。
2.灾后鱼虾应激体弱,选用优质配合饲料,初期减半投喂,待摄食、活动恢复正常后逐步回归常规投喂量。饲料添加多维、电解质、免疫增强剂等,提升鱼虾抗应激、抗病能力。规范渔药使用台账,严禁使用违禁渔药。
1.水位稳定后拉网核查存塘水产存量、规格,依据受灾程度分类制定复产方案。轻度受灾塘少量补放鱼种;大面积逃鱼、死鱼塘彻底清塘消毒后足量投放优质苗种;损毁严重塘口可改养短周期养殖品种。
2.合理控制苗种放养密度,补苗前做好苗种检疫与碘制剂浸泡消毒,杜绝带病苗入塘,提升苗种成活率,快速恢复池塘养殖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