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博白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农局发〔2026〕30号)要求,现公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和农民技术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1.范围。县域内从事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涉农企业。
2.数量。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2个,主要推广2026年度博白县种植业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主导品种:水稻品种色香优粉丝及野香优莉丝;主导技术:水稻螟虫全程绿色防控技术及广西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技术)。
(二)遴选条件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3年以上租用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可供新技术、新品种展示观摩一年以上。
2.场所具有一定规模,且面积相对连片集中。水稻面积≥100亩。
3.交通便利,有满足技术推广所需基础设施设备。
4.基地实施主体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积极性高,推广2026年度博白县种植业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各至少一项,具有一定公信力,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能力按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6.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7.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示范场所建设补助
建设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补助资金共12.2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单个基地总投资的30%内给予财政补助,每亩不超过400元。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开展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培训观摩等所需费用。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等道路建设,不得用于玻璃幕墙、大屏幕等装修支出,不得列支管理费,对中央预算内等其他渠道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1.博白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复印件;
3.基地生产及有关设施设备图片等;
4.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或法人获得的荣誉证书、绿色食品认证等)。
申报表、图片打印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农民技术员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粮食、蔬菜、水果等产业,遴选种植业农民技术员15个。农民技术员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为主。
(二)遴选条件
1.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积极性高,推广2026年度博白县种植业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至少一项。(主导品种:水稻品种色香优粉丝及野香优莉丝;主导技术:水稻螟虫全程绿色防控技术及广西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技术)。
2.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3.农民技术员年龄在18-60周岁,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种植水平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
4.能够积极配合农技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5.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农民技术员补助
培育农民技术员共15名,共安排项目资金27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农民技术员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产生的费用,物化补助可全额支持。
(四)申报材料
1.博白县2026年农民技术员申报表(附件2);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协议)、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3.基地生产及有关设施设备图片等;
4.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或法人获得的荣誉证书、绿色食品认证等)。
申报表、图片打印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至县农业农村局。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农民技术员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报局党组。
3.局党组会讨论确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农民技术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名单。
四、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必须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扫描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市场信息股,过期不再受理。电话:0775-8322078,邮箱:bbnyj888@126.com。
附件1.博白县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doc
附件2.博白县2026年农民技术员申报表.doc
博白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