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精通业务,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无技术事故或连带责任,为服务区域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作出突出贡献;
(三)得到服务区域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四)县级及以下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须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时间),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时间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
(五)地市级及以上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须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累计10年以上,常年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工作时间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
(六)科研教学等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科技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组织的技术人员,须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累计5年以上,常年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