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0号)精神,加快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助推全区渔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6年渔业发展项目储备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我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渔业设施设备升级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等方面,重点支持近海渔民减船转产、渔业渔政安全建设、向海渔业、渔业绿色发展、水产品加工、渔业产业支撑体系建设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如国家出台“十五五”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编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扶持内容撰写申报书或实施方案(格式见申报指南),同时附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不全、超出指南扶持范围、超出资金补助规模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行储备。
(二)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向当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按要求组织初审,重点审核项目用地(用海)、环评等手续是否完备,确保项目具备实施前提条件,认真审核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请补助资金等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并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县级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分类汇总及排序推荐,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广西国控集团和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报集团总部审核后,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申报。
(三)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制作项目文本目录。目录应详细标明各级标题的页码和证明材料页码。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盖章)、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市、区)自行留底存档。
四、项目评审程序
项目采取竞争性答辩或专家组书面评审方式进行。项目根据资金总量,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或答辩情况,突出重点择优选择;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对往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县(市、区)暂缓项目资金安排。项目以切块方式下达项目资金和任务清单,再由有关市县分配到具体实施主体(自治区直属单位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及时通知到位。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并组织各县(市、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时发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电子邮箱gxnynctyyc@126.com。
(三)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审核推荐的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可行性负责。
附件:2026年渔业发展项目储备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