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农业农村部下发文件《关于公布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四批)名单的通知》(农渔发【2018】32号),全国共授予10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称号,南城县名列其中。南城县也成为全省第三个、全市首个“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南城县水域面积15万亩,洪门水库和廖坊水库两座大型水库坐落于此,全县已开发利用可养水面11.4余万亩,大中小型水库119座,是我市水面最大的县,也是全省渔业资源大县,荣获江西省“渔业工作先进县”、“特色渔业先进县”、“渔业十强县”,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近年来,该县按照“立足资源优势,做特做优主导、做强做大企业、保质量增效益”的要求,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和现代渔业建设,渔业健康养殖成效显著。该县拥有认定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产地面积共6647.46公顷,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共15个,年产量4017吨,“洪门鳙鱼”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证书。“映红”牌和“洪门醉仙湖”牌商标被评为“江西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