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五大任务见行见效 · 打好全市农业节水增效攻坚战丨杭锦后旗: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助推节水落地见效

杭锦后旗加强基层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以党建为引领,“民办、民管、民收益”为目标,推广“支部+群管组织”管理渠道模式,截至 6 月底,全旗共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社 58个,覆盖所有村社和灌溉直口渠系,使基层用水合作社运作更加规范、职能发挥更强,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组织形式全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5 个人即可成立 1 个合作社,彻底扭转了过去用水协会要求的人数过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需有 50 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方可成立协会)造成的组建困难、管理困难、经营困难、因未年报被注销名存实亡等问题。可以以直口渠灌溉区域为边界组建,也可按行政区域设立联合体。如二道桥镇的 5 条直口渠(机缘东渠、机缘西渠、陕坝渠、西边渠、妇女支渠),二道桥镇在每条支渠分别成立灌溉合作社,在此基础上成立水运通节水灌溉合作社联合社,灌域面积达到 15万亩,从“单打独斗”到“抱团联动”。联合社和每个成员合作社都建立起完备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制作灌域管理示意图。同时,确定了每条灌溉渠道的渠长、闸长、包浇组数量及每个包浇组的成员,将职责责任全部落实到位,灌域面积、种植结构等也都细化至最末梢管理单元。以前的协会、个人承包渠道经营,水利局、乡镇都无法进行监督。现在是支部领办合作社,水利局、镇纪委、行业主管部门都可以对合作社进行监督,有利于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一是管理主体转变。将个人承包渠道模式转变为支部领导下的合作社管理渠道模式,改变了以往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造成的水费收缴困难的问题,强化了水利、市监、乡镇的监管职能职责,消除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管理模式转变。将 1 个村 1 个组织或个人承包渠道模式转变为以 1 条直口渠建立 1 个合作社的模式,有利于解决因沟通协调不畅造成的争水抢水现象,提高用水效率,用水秩序。三是管理合法化转变。成立后的合作社是法人组织,是合法的民事主体,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参与民事诉讼,转变了过去恶意拖欠水费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弊端。四是经营模式多元化的转变。合作社可以提供用水相关的多种经营,增加合作社收入,也可以创建市、自治区、国家示范合作社,争取相关政策和项目支持,将靠群管水费运行合作社的模式转变为多种模式开展经营,提高了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编辑:谢晓霞 杨景普
审核:高翔
监制:贾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