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至17日,省总队闽南执法支队在漳州、泉州等地开展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先后深入东山县西埔镇、芗城区石亭街道、天宝镇、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南安市梅山镇、官桥镇等养殖集中区域,重点核查养殖单位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并对药品仓库、养殖及收购场所开展全面排查,严查违规储存禁用药物、人用药品等行为,坚决消除质量安全风险。并现场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提升养殖户依法依规安全用药意识。

行动期间,支队还与部分属地渔业执法机构进行座谈,围绕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基层执法难点破解、联动协作机制优化等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巩固省市县三级协同配合机制,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此次行动,共检查鲍鱼、南美白对虾、石斑鱼、大口黑鲈等养殖户9家、收购商3家,抽查市场1处,发放并张贴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宣传材料120份,未发现违禁药物贮存及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