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基于对“十五五”时期农业农村趋势变化的前瞻研判,准确把握阶段性要求,注重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出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重要政策举措,谋划一批支撑性、引领性强的重大工程行动计划。
稳产保供方面,在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农业质量效益提升,提出合理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增加营养、健康、风味农产品供给,更好满足特色改善型需求,促进农产品供需适配、结构优化、优质优价。同时,落实农产品既要保数量,也要保质量、保多样的要求,创新实施大食物开发工程,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满足人民群众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
科技创新方面,把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首次提出培育壮大农业领域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着力推动智能设计育种、新能源农机、农业低空经济、农业生物制造、新型食品等更多先导性产业规模化发展,有针对性谋划实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农业生物制造提升、“人工智能+农业”等行动,支撑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注重政策支持保障,创新提出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落实涉农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鼓励地方探索实施涉农首版次应用政策等。
乡村建设方面,着力解决乡村建设欠账较多问题,创新提出实施农村现代生活条件补短板工程,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围绕基础设施,既注重增量提升,提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也注重存量盘活,提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围绕公共服务,回应农民群众呼声和关切,提出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政策举措,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围绕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提出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稳步提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比例,推动更多城市将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等政策举措。
要素保障方面,围绕多元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出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围绕人才保障,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对高素质农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等作出部署,推动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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