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我县动物防疫检疫力量,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编外聘用)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动物检疫协检员: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注: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或居住在那桐镇及周边地区的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 被人民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优先条件
由于岗位专业性较强、工作地点位于隆安县华侨管理区,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或居住在隆安县那桐镇及周边的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与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6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材料接收单位):隆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富兴巷38号
咨询电话:0771-6530693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面试时核验原件);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面试时核验原件);
(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5寸生活照(全身照)电子版1张;
(4)《隆安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
(5)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可先行报名,待面试通过后提供)。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报名邮箱:lanyncj@139.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结合岗位需求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安排在隆安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广西隆安振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并由该局派驻至那桐水产畜牧兽医站开展畜禽屠宰协检工作,具体工作地点为广西壮美那食品有限公司。岗位需承担夜班工作。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参照本县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三)本公告由隆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653069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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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安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陆凯娴
审核/陆华治
监制/黄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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