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历显示,2012年后,李小明曾先后任惠东县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局长。
2012年1月,惠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任免信息显示,任命李小明为惠东县司法局局长,2012年5月,李小明被免去惠东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2012年6月后,李小明转任惠东县民政局局长,直至2019年3月20日,惠东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李小明被免去惠东县民政局局长职务,被任命为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2025年9月11日,惠东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小明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此后,李小明鲜少在公开场合出现,直至此次官宣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