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农业大学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教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本科毕业生深造率平均在39%以上。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7103人,其中本科生29287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816人。现有教职工2649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247人,两院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50余人,泰山学者、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省部级人才160余人。 学校拥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1个省“高峰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培育学科;1个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建设学科,4个省一流及培育学科,农林学科位居QS世界大学学科排行榜82位。8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2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90余个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山东省等省部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发起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现代农业科教创新联盟,汇聚中国和中东欧国家65家科产教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4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40项。建校以来,培养了以10余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40万余人。 近者悦,远者来。山东农业大学真诚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加盟山东农业大学,同心筑梦,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1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92人,其中教师岗位76人、教辅岗位16人,具体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够胜任应聘岗位教学科研等工作。 5.博士应届毕业生需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12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教师岗位 1.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入选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第三层次人才 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4.第四层次人才 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取得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推动本学科快速发展的优秀青年人才。 5.第五层次人才 具有比较扎实的教学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的优秀青年博士(后),分为A类和B类。 对于冲一流重点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及其他学科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人才进行评价。 (二)教辅岗位 从事教学辅助、实验室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人才待遇 1.对达到学校第一、二、三层次的人才,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研究确定待遇,按照长聘制聘用到相应岗位,可享受年薪制,发放相应生活补贴、科研启动经费。 2.对达到第四、第五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预聘或直聘到相应高级或中级岗位上,薪酬、生活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提供周转过渡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过渡期限不超过3年,过渡期间的房租及租住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首次来泰安就业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泰安市3000元/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3年。 4.学校提供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引进的青年博士(后)根据其学科方向,为其配备成长导师并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人才项目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