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梅雨季也随之而来,持续性降雨、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频发多发。同时,随着气温升高,假期及周末出游客流增多,休闲农业观光、乡村农家乐采摘游玩等进入全年旺季。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广大游客、经营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筑牢安全发展屏障,现将休闲农业及农家乐有关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各经营主体对标《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做好防失火、防触电、防爆燃等安全检查,排查消防人防机制、物防设备是否完善;厨房用火规范是否到位,煤气钢瓶管理使用是否规范;电气线路搭接是否规范,超负荷运行情况应对及漏电保护等措施是否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
二是强化防汛防台安全。各经营主体要紧盯强对流、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如遇极端天气果断关停户外游乐项目、适时停业避险;全面排查边坡洼地、沟渠管线,清淤疏通排水,加固棚舍广告牌等构筑物,防范坍塌积水;常态化巡检水电燃气设施,整治线路老化私拉乱接问题,雷雨天气适时断电防触电起火;在临水临崖增设警示标牌,做好防滑防护,常态化提醒游客远离山洪、边坡等危险区域。
三是强化食品卫生安全。农家乐经营主体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材,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规范台账登记,做到来源可溯。所有从业人员(含临时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勤洗手、穿戴整洁工服工帽,自觉做好个人卫生。要配齐防鼠、防蝇、防虫等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做好场所通风除湿。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生熟食材分开存放、分开加工。定期清扫就餐区、操作间、库房及周边区域,及时清运餐厨垃圾,消除蚊虫滋生隐患。四是强化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各经营主体要落实一客一登记等治安管理要求,客房门、窗符合防盗要求;自建有游泳池设施(含露天自然泳池)的经营主体要建立救生人员值守制度,配备救生安全工具;拥有水库、池塘、江河等自然资源的主体要在危险区域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标识警示标牌;提供果蔬采摘的主体要确保采摘设施结构稳固;提供室外娱乐设施设备的主体要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同时配齐应急医疗物资,定点存放、定期核查。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各经营主体要始终紧绷安全生产之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防患于未然”。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培训,抓实游客入园安全提示。如遇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做好人员安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