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业农村项目申报政策——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使用主体】各县市区
【资金下达时间】每年年初
【激励政策】自2027年起,常态化帮扶资金实行切块差异化分配:统筹85%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常规分配,预留15%资金实行正向激励倾斜分配,专项对项目谋划实、建设推进快、实施成效好的县市区予以重点支持。明确允许地方对县级申报的部分产业项目,适当采取“项目法”分配,实现分配模式多元化。
使用条件 | 内容 |
实施要求 | 各地要严格按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规定,突出资金使用重点任务,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在资金下达一个月内安排到具体项目。省级以上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优先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就业增收。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
实施程序 | 各地要遵循“申报,审核,审定”原则,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科学谋划储备项目,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和审核把关,切实提升入库项目质量。拟入库项目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等)审批,确保入库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具备实施条件,为常态化帮扶资金高效使用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