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三部门联合进行了肉类食品监督抽检,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肉制品共3个食品大类9批次样品,其中合样品9批次。
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1、猪肉检测项目为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多西环素、氯霉素。
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禁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8号)。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自制)检测项目为亚硝酸盐、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检测项目为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