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农资采购流程,保障我院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泰安市农业科学院科研投入品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继续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供货商,建立稳定农资供应合作关系。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备相关农资供应能力,且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农资供货商。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供货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证明其具备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资格。
2. 提供信用证明,以展示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状况。
3. 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4. 详细说明单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经营状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供货能力、服务团队等内容。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的供货商请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信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单位情况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tasnkyjdk@ta.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流程
1.实地考察: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报名的供货商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供货商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储条件、生产设备、管理体系等实际情况。
2.综合打分:考察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将按照设定的项目,从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水平、价格优势等多个维度对报名的供货商进行打分。
3.确定入围名单:院党组根据考察及打分情况,确定入围供货商。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泰安市农科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院反映,我院将进行核查处理。
六、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与入围供货商签订供货资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我院将根据供货商在合同期内的供货质量、服务水平、履约情况等,综合评估确定下一个周期的供货商。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 超 13853800431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积极报名参与!
泰安市农业科学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