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相应的专业、学历、年龄以及其他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6.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处于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律、金融投资、审计、财务会计及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以本次招聘信息发布之日为准。
2.具备5年及以上企业风控合规、法律法务、内控审计财务风控、国企内控等相关从业经历,拥有3年及以上部门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国有企业经营运作模式及国资监管政策流程;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及以上审计、风控、经济类、财务类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3.能够独立统筹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合规体系建设三大板块业务工作;具备较强的合同、法律及合规风险识别、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可独立组织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合规专项检查及违规行为核查处置等工作。
4.熟悉合规内控体系搭建与制度流程优化,能够牵头健全完善合规管理、合同管理及法律事务配套制度,具备独立开展法务合规、内控管理专业培训的能力。
5.具备优秀的组织统筹、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及语言表达能力突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严谨细致,抗压能力强,能够高效履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同等条件下,具有大中型国有企业风控合规、法务审计、风险管理部门管理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7.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专业能力突出、岗位适配度高的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部分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