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集贤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防控职责,下发《集贤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保障生猪出栏、调运的通知》,多措并举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全县生猪出栏、调运工作,保障各养殖户利益不受到损失。2月23日共调出生猪560头,其中340头调往省外江苏无锡和溧阳,220头调往哈尔滨市。

强化调运监管,严格检疫消毒。严格落实生猪调运相关规定,对生猪贩运人员和承运人员实施告知承诺制度,推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制度落实。要求生猪运输车辆必须持有车辆备案登记表、清洗消毒设备及运输登记台账并做好装卸前后清洗消毒工作。生猪贩运车辆及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村屯,养殖户必须在本村工作人员指导下将生猪运出村屯外指定处进行装车,为了减少人员作业,每台运输车辆人员只允许两人装卸。运输生猪过程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明确生猪来源,规范运输路线。《通知》要求生猪贩运户必须提前一天向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并说明生猪详细来源及运输行驶路线。每天只允许5台生猪运输车辆进行拉运,以报检时间先后顺序为准,猪源只能是一户不得混装。要求生猪贩运户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东部地区的腰屯乡、永安乡、集贤镇、升昌镇行驶东外环滨河路至北加油站绕行不得进入市区。西部地区的太平镇、丰乐镇、笔架山、兴安乡行驶西外环双华路至北加油站绕行不得进入市区。

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调运畅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等行为,畜牧从业者及群众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积极举报违法调运、私屠滥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行为。同时实行屠宰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日监管制度,全面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及有效供给。对发现不符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要求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将拒绝签发动物检疫运输证明,并按照《动物防疫法》及非洲猪瘟防控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