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政策的推广,是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破解农业融资痛点的重要举措。2025年底,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为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全面推广提供了政策依据,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向激活农村“沉睡资产”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加快推动这一政策落地见效,展示各地实践成效,我们收集整理了部分地区在落实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政策中形成的典型模式与经验做法。本号将陆续推出,供各地学习借鉴。
江苏省南通市
激活农业设施权能 拓宽金融支农渠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省有关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精神,丰富“三农”贷款抵押、增信的方式和手段,着力破解农业设施产权不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抵押难等问题,江苏省南通市以制度供给为牵引、确权颁证为抓手、抵押融资为落点、闭环管理为保障,系统性推进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截至目前,全市依托确权设施发放贷款1461万元,有效激活“沉睡”农业资产,拓宽金融活水入乡渠道,为农业现代化与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锚定痛点,筑牢确权根基
针对农业设施有资产无产权、有产权难抵押、有抵押难放贷的核心痛点,南通市精准对接需求端抵押难、供给侧放贷无依据的双向诉求,构建高位推动、政策先行、权责清晰的制度框架。一是部门协同破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原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南通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性文件明确制度依据、范围、流程与权责,填补农业设施物权登记与抵押融资政策空白。二是精准界定登记范畴。将依法完成用地备案、用于农业生产的五大类设施纳入登记,覆盖核心生产与配套环节,确保应登尽登。三是明晰权责体系。建立市级统筹、县级实施、镇村协助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登记、发证、抵押备案职责,镇(街道)协助初审、公告与复核,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前端受理,形成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四是严守登记原则。严格遵循“自愿申请、严格审查、据实登记、设施农用、设施与用地一致”的原则,坚守农业用途底线,确保权属清晰、用地合规、程序规范,防范违规登记与用途异化风险。
二、规范流程,打造确权颁证闭环
以“流程简、时限短、服务优”为导向,构建“申请—审核—公示—登簿—发证”五步标准流程,让农业设施“上户口”便捷高效、权威可信。一是简化申请入口。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明确申请材料清单,降低经营主体申报成本。二是分级审核把关。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完整性初审,镇(街道)复核后公告7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10个工作日内终审并公示不少于5天,全程公开透明、权责可溯。三是压缩办理时限。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批准最长延长10个工作日,明确时限刚性约束,提升工作效率。四是统一权证管理。市级统一印制《南通市农业设施所有权证》,明确核心信息并与登记簿精准关联,为农业设施进行“身份认证”。五是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步建立变更、注销、抵押备案机制,界定权证撤销、注销适用情形,规范抵押备案材料与时限,形成“确权—用权—护权” 全周期管理闭环。
三、金融联动,激活抵押融资效能
以确权颁证为支点,撬动金融资源下沉,推动农业设施从“沉睡资产”变为“流动资本”,打通融资链条,破解经营主体融资堵点。一是明确权证抵押属性。明确农业设施所有权证可作为向金融机构贷款抵押的凭证,赋予设施财产权能与抵押资格,消除银行放贷依据不足的顾虑,为金融机构放贷提供政策支撑。二是政银协同创新产品。海门农商银行推出“富农强体贷”,发放农业设施抵押贷款750万元。如皋农商银行发放贷款665万元,助力花木产业和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降低融资成本与门槛。确权后贷款利率显著低于传统信用贷,启东春笋家庭农场利率从4.6%降至3.6%,无需传统抵押物,额度覆盖生产需求。
四、有序推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遵循“试点探路、总结经验、全域推开”路径,稳慎有序推进农业设施确权赋能,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放大政策效应。一是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选取启东北新镇、如皋搬经镇为首批试点,筛选14家经营主体先行确权颁证,启东农商行现场授信260万元、发放首笔贷款50万元,形成可复制的试点模板。二是健全长效推进机制。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优化全流程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设施能确权、所有权证能抵押。三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现场颁证、入户宣讲、线上推送等方式,实现政策解读、宣传覆盖、主体培训“三个全覆盖”,让经营主体懂政策、会申请、能受益。四是严守风险防控底线。明确设施所有权证仅限抵押贷款使用,不作为征占地补偿依据;厘清登记机关与抵押双方权责,构建权属清晰、风险可控、权责明确的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