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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九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抓紧申报。

楚雄州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以下优势特色产业的农业企业或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粮油、畜牧、蔬菜、食用菌、水果、花卉
中药材、核桃及林特产业、现代种业等

按《公司法》登记注册运营1年以上(2025年4月底前注册)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025年底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
农业主营业务收入800万元以上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
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建立“绑定”发展机制
带动农户达500户以上
带动一定数量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
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州内领先水平
品牌特色鲜明
主营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州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追溯体系有关规定
产品产销率达90%以上
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5%
企业资信良好
无银行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2年内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
企业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费
企业无涉黑涉恶问题

当年完成实际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
形成实物工作量
产生一定效益
注:请县市人民政府在申报表中签署具体推荐意见。

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硬封面 → 真实性声明 → 目录 → 县市农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文件 → 企业申请 → 申报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 → 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 → 审计报告原件(后附深度查验截图) → 企业信用报告 → 税务证明原件 → 带动农户证明原件 → 质量安全证明原件 → 环保情况证明原件 → 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评级证书等加盖公章) → 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自主科技研发、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及科研成果转化、新产品鉴定、新技术新工艺专利技术等) →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彩色图片资料(3-4张)
装订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胶粘文本一式一份上报。
同时报送以下电子文档:
《楚雄州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2)
《楚雄州申报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

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
报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
报送州农业农村局高原特色农业与乡村产业发展科
2026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资产总额、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必须与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
资产负债率 = 期末总负债 ÷ 期末总资产
产品产销率 = 2025年企业主营产品销售量 ÷ 生产加工量
带动农户数:根据农经部门出具的证明如实填写,需补充说明企业与合作社是否建立“双绑定”发展机制,以及企业与农户(含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方式

联系人:施颖、和丽秋
电话:0878-3122559
邮箱:cxlspbgs@163.com
通知及附件下载:楚雄州农业农村局信息网(http://nyncj.c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开发布
往期必看:
从“单打独斗”到“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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