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较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工会工作和基层工作,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沟通与综合协调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台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且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含)。
5.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