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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17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吴利农(动防)罚〔2026〕4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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