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首笔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在夏县成功发放,农行夏县支行为水头镇东张村冷库经营主体王某发放贷款50万元,标志着我市农业设施抵押融资试点在夏县率先落地见效,农业“沉睡资产”正式转化为发展“活水资本”。
今年以来,夏县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部署要求,将农业设施抵押贷款试点作为破解涉农主体“融资难、担保难、融资贵”的关键抓手。县政府牵头统筹,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发力,先后开展设施农业底数摸排、资产确权梳理、价值评估规范、抵押流程完善等工作,研究制定专项管理实施办法,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打通确权、评估、登记、放贷全链条,为试点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发放的首笔贷款,将冷库、标准化种植大棚及配套设施纳入抵押物范围,是全市试点工作的率先突破。在政府全程指导、部门协同推进、金融机构高效服务下,业务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放款,切实解决了农户和经营主体缺乏传统抵押物的发展瓶颈,为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
该笔业务的成功落地,不仅为运城市农业设施抵押融资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夏县经验”,更打通了农业设施从“资源”到“资产”、从“资产”到“资本”的转化通道,对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壮大特色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