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红线不容逾越,遏制耕地“非农化”是国家硬性规定。但在临沂费县大田庄乡大王庄村,一处以“设施农业用地”获批的项目,却被变相建成永久性厂房,长期对外出租用于非农经营,涉嫌典型的违规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地。
涉事建筑位于村内省道旁,挂牌“XX水果购销中心”。据核实,该地块总占地约5亩,厂房主体占地2亩,门前硬化地面1亩,外围2亩,整体为钢结构永久性厂房,内部及外部部分水泥硬化。整套建设情况完全是工业车间规格,与设施农业用地“临时使用、不硬化、不搞永久建筑、仅限农业用途”的法定属性严重不符。
经了解,该项目为2022年村集体主导申报建设,审批名目为设施农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设施农业用地仅可用于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严禁建设永久性建筑、严禁大面积硬化地面、严禁商业经营。
然而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从未开展任何农业生产活动,成为闲置“僵尸项目”。
据村干部介绍:“2026年初,村委会将该闲置厂房以20年长期租期发包给本村村民柴某某。接手时建筑仅为框架结构,承租人随后私自搭建围挡、硬化地面,该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专项资金。”后来柴某某彻底改造为标准化生产车间,全程用于商业经营使用。
从农业用地审批立项,到长期闲置浪费资源,再到私自改建、长期出租非农经营,整条流程完整闭环,属于典型的以农为名、非农为实,刻意规避土地用途管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明确标准:设施农业用地擅自改为非农建设、硬化地面、建设永久建筑、对外商业经营的,一律认定为新增违法非农建设用地。
费县历年多次开展土地督察整改,明令禁止假借设施农业用地违规建房、破坏耕作层、变更土地用途。而大王庄村该项目顶风违规,硬化占地、建设永久厂房、长期商业出租,每一项都触碰耕地保护红线,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乱象背后,暴露基层重审批、轻监管、重收益、轻合规的突出问题。项目审批审核宽松放水,建成后镇村长期失管失察,任由土地闲置、私自改建、违规出租,让耕地保护制度形同虚设。
耕地保护绝非儿戏,违规占地必须严查。该项目不仅浪费上级涉农资金、侵占耕地资源,更严重践踏土地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