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向已定:从“向自然要鱼”到“向科技要鱼”
新渔业法最核心的灵魂就是绿色发展。
在过去,传统养殖业过度依赖水土资源,超高的养殖密度导致尾水超标排放,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新法明确规定:从事养殖生产必须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养殖排放尾水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意味着,过去那种“粗放式、高排放”的老路彻底走不通了。
然而,堵住一扇门的同时,法律打开了一扇窗。新法明确鼓励依托各类水体资源开展绿色生态增殖养殖。在环保红线日益收紧的背景下,设施渔业成为了唯一的出路。
所谓设施渔业,就是通过陆基工厂、循环水系统、现代装备将渔业生产从自然水域“解放”出来。“工厂化”“集约化”“数字化” 已成为行业的主旋律。
二、政策“红包”:真金白银支持设施升级
解读新法,不能只看条文,还要看落地。为了配合新法关于绿色发展的要求,全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已迅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补贴政策。
1. 陆基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养鱼)
适用对象: 建设新型养殖池、循环水处理系统、智能监控设备的养殖主体;
典型政策(山西武乡县):新建设施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补助;
具体要求:养殖水循环利用率 ≥85%,配备尾水处理设施;
支持内容:养殖池(桶)、微滤机、蛋白分离器、增氧系统、水质监测设备;
参考金额:一般为 20万-100万元(视规模而定)。
2. “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模式
适用对象: 将水产养殖与水耕栽培结合的设施农业项目;
典型政策(山西武乡县):以温室渔菜综合种养(鱼菜共生)为主要模式,养殖水体1500m2以上的新建鱼菜共生系统;
支持内容:养殖系统 + 水培系统 + 水循环联动设施;
参考金额:具体补助标准根据项目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
3. 盐碱地“海鱼陆养”试点
适用对象:利用盐碱水开展名优养殖的示范基地;
典型政策(宁夏贺兰县):一次性补贴:10万元/家;
申报要求:养殖面积达到一定规模,采用循环水或半循环水模式;
优先支持:石斑鱼、南美白对虾等海水品种的淡化养殖。
4. 尾水治理设施升级
适用对象: 既有养殖场环保改造;
典型政策(多地综合):建设沉淀池、生态净化池、人工湿地等设施;
补贴标准:按治理面积或投资额补贴,常见为 10万-50万元;
前提条件:改造后尾水排放必须达标(新法红线)。
三、科技赋能:绿色低碳数智水产养殖引领未来
设施渔业不仅仅是盖个厂房、买个桶那么简单,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科技。
新法实施后,绿色低碳的生态水产养殖技术更新替代无可避免。我公司有三大基石产业,高效设施番茄工厂、陆基循环水工厂化高密度无抗凡纳滨对虾养殖、陆基高密度循环水无抗饲料鳜鱼养殖,在两个水产产业中应用与推广绿色低碳数智养殖技术,“无病源苗种+循环水+智能装备”,逐一回应了新渔业法在尾水达标、科学密度、用药可追溯三大要求,为行业提供了合规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