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帮人入职农行,收了939万,被重判了?银行什么岗位值这么多?
中国农业银行原首席专家兼深圳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许锡龙,受贿3700多万,加上离职后利用影响力受贿939万,一共判了15年半。这个数字本身不算最炸的。之前张勤5.28亿,赖小民17.88亿,许锡龙这4000多万在「亿级俱乐部」里根本排不上号。他2022年8月到2024年9月,已经离职了,还跟人串谋,利用自己以前当农行深圳分行行长的影响力,帮别人入职农行深圳分行。离职后帮人入职,还能收钱。这操作,比在职时直接受贿隐蔽多了。啥叫期权腐败,就是在职的时候不急着收钱,先铺路,攒人情,等离职了再兑现。他在农行干了16年,从三农政策与规划部总经理,到甘肃省分行行长,再到深圳市分行行长,最后升到首席专家兼深圳分行行长。2008年到2024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人事录用上帮人办事,收了3700多万。2022年8月开始,他已经不在那个位置上了,但以前积累的人脉、影响力还在。他跟其他人通谋,帮人入职农行深圳分行,收了939万。离职后还能帮人入职,说明什么,说明他在位时建立的「关系网络」已经固化成一种「制度外权力」。这种腐败比直接的权钱交易更难查。因为交易发生在离职后,跟在职时的权力行使有时间差,表面上看起来是「个人关系」而非「职务行为」。金融机构高管离职后,去关联企业任职、搞咨询、做中介,这在业内太常见了。以前大家觉得,离职了就是自由人,想干嘛干嘛。离职不是免责金牌。你以前当行长时积累的权力影响力,在离职后变现,照样算受贿。为啥,因为银行的人事录用、项目审批、信贷额度,都是高度依赖「人」的决策。一个行长在位时提拔的人、关照的客户、批过的项目,离职后这些人情债不会自动清零。相反,它们会像定期存款一样,到期了连本带利取出来。许锡龙帮人入职农行深圳分行,收了939万。入职一个银行岗位,值939万,这岗位是金饭碗还是钻石饭碗。坦率的讲,这背后折射的是银行体系内部人事权的含金量。一个分行行长,对下属的人事任免有绝对话语权,这种权力在离职后还能变现,说明什么,说明权力本身已经成了一种可以交易的资产。第一,15年半的刑期不算轻。许锡龙有立功表现,揭发了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还有如实供述、主动交代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认罚。这么多从轻情节,最后还是判了15年半。说明法院对「期权腐败」的定性很严厉。第二,罚金400万。加上没收犯罪所得,经济上让他得不偿失。第三,也是最关键的,法院明确把「离职后利用影响力帮人入职」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个判例,对以后类似案件有指导意义。以后银行高管离职后,想靠以前的影响力「发挥余热」的,得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