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交通出行:
1. 全体教师校外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 驾驶机动车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无证驾驶、不改装车辆、不违规载人。
3. 上下班途中谨慎驾驶,途经学校周边路段、人流密集路口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杜绝开车接打电话、随意变道、加塞抢行等不文明行为。
4. 节假日、公务外出严格做到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坚决杜绝危险驾驶行为,维护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校内行车管理:
1. 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低速行驶,校园内全程限速20公里/小时,教学楼、学生宿舍、路口、人行通道限速5公里/小时。
2. 校内行车严禁鸣喇叭,不得超速、超车、随意变道,行经学生密集路段主动避让学生,禁止与学生抢行。
3. 上课、课间、放学人流高峰期,尽量减少校内车辆行驶,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发生人车碰撞安全隐患。
4. 外来车辆未经学校审批一律不得入校,教职工不得私自转借门禁通行权限,严禁私自搭载外来无关人员入校。
校内停车规范:
1. 所有教职工机动车、电动车必须规范停放在划定停车位内,严禁在主干道、消防通道、教学楼门口、宿舍出入口、转弯盲区、绿化带随意停放车辆。
2. 车辆停放做到摆放整齐、朝向一致,不得压线、跨位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严禁堵塞应急逃生路口。
3. 禁止在校园道路长时间临时占道停车,临时卸货、办事停放车辆不得超过十分钟,做到即停即走。
4. 教职工车辆停放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调度,不得私自占用公务专用车位、访客车位,严禁乱停乱放、阻碍通行。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全体教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文明出行,为学生做好示范表率,自觉规范校外出行、校内行车、车辆停放行为,严守安全底线、遵循职业规范、恪守为师之德,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通畅的校园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