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赛按照个人竞赛总成绩排名,个人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人数不超过实际参赛选手50%,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1.大赛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市总工会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选手,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女性获奖选手由市妇联授予“温州市巾帼建功能手”。
2.本次大赛以大赛组委会名义,温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代章形式)为获奖选手且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核发技能等级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核发技师(二级)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核发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相同职业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