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以及《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决策事项名称:《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2.决策事项适用范围:海南全省(三沙市除外)。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本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利益相关群众对《实施办法》决策事项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通过调查,整理分析群众诉求和风险因素,找出化解风险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程序
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源分析和判断→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分析措施后的风险等级(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综合风险指数及等级)→得出风险分析结论及相关建议。
四、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主要征求社会域公众,特别是与《实施办法》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实施办法》的意见。
1、实施该《实施办法》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该《实施办法》是否影响公众生活,有何诉求;
3、对该《实施办法》是否持支持态度;
4、对该《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天。
六、反馈地址及电子邮箱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厅反馈,反馈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在《实施办法》未正式印发实施前,暂不接受有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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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2.《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二维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