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药生产经营者、广大农民朋友:
农药安全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及省、市行动方案要求,即日起至2026年底,西和县农业农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查非法生产,斩断“地下黑手”。重点打击地下黑窝点非法生产禁用农药、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以委托加工名义租证借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管非法销售,守好“流通关口”。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必须持证经营、依规经营。特别提醒:根据农业农村部第736号公告,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四种限制使用农药自2026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请各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于5月31日前完成库存清理,逾期继续销售使用的,将依法予以没收并严肃查处。严禁销售禁用农药、假劣农药,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网络违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必须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建立可追溯台账。
三、严打非法添加,杜绝“隐性成分”。严禁在农药产品中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具有农药功效的未登记物质。我局将加大市场抽检力度,对查实问题一律按假农药处理。
四、严查非法使用,护好“舌尖安全”。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限用农药。广大农户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方法和剂量用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必须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录农药使用情况,并至少保存2年。
五、强化政策宣传,倡导科学用药。我局将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通过“识假辨假小课堂”、发放明白纸、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禁限用农药名录和安全用药知识。同时督促各农药经营单位向购买者科学指导用药,不得误导农民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六、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觉遵守《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即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整改。对主动下架、退货清理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对顶风违法、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
七、畅通举报渠道,共筑安全防线。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939-6628995
西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