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两次撤销,贵局两次敷衍。
“包庇”二字,为何始终不敢提?
今天,我要求贵局:重新立案、全面调查,把该晒的都晒出来!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公民。
2025年8月28日,我向贵局实名举报: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在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中,包庇纵容某测绘公司违法转包,导致土地确权敏感数据长期脱离监管,存在重大泄密风险。
我的举报包含两个层次,因果关系明确,不可分割:
1. 企业违法:某公司中标后违法转包给无资质、无保密协议的外协团队,确权数据长期失控。
2. 行政包庇(核心):凌海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招标及监管主体,明知违法转包、明知数据失控,却长期不查、不罚、不管、不报,包庇纵容、监管不作为。
然而,贵局从2025年9月至今的办理过程,让我——以及所有关注此事的公众——深感震惊。
贵局两次信访答复,刻意删除、故意隐匿、拒不调查“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包庇纵容”这一核心举报内容。 只查企业表层问题,回避公职监管责任,选择性办案、漏项办理信访事项,严重损害我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我于2026年4月27日给您邮寄全面监督履职申请书


您于29日签收


今天,我写这封公开信,依据《信访工作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正式向您——作为局党委书记、局长——提出核心诉求:请依法重新立案,全面调查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包庇纵容、监管失职问题,纠正贵局此前漏项办案的错误。
一、回顾:贵局为何始终回避“包庇”二字?
2025年9月4日:贵局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只字不提“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包庇”。
2025年9月24日:贵局选择性拆分受理,只接“数据泄密”,拒不受理“违法转包”及“包庇”问题。
2025年11月20日:贵局第一次答复,结论“无违法、无风险、无因果”,依然不提包庇。
2026年4月21日:经省厅第二次撤销后重新答复,结论照旧,仍然不提“包庇”二字。
省农业农村厅两次撤销贵局的决定,两次下达督办函、复查意见书。 上级两次“打脸”,贵局程序上反复折腾,但“凌海市农业农村局有没有包庇”这个最核心的问题,从来没有人正面回答过。
这不正常。
这绝不是一个依法行政的机关该有的表现。
二、我的核心诉求:重新立案,全面调查包庇纵容
贵局两次信访答复,刻意删减本人原始举报内容,只查企业、不查主管部门,只谈数据、不谈包庇,属于典型的选择性办案、漏项办理信访事项,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关于“必须按信访人原始诉求全面办理,不得删减、不得隐匿、不得拆分”的规定。
为此,我正式请求您作为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督办、亲自纠错、全面履职:
1. 亲自牵头督办,纠正贵局两次信访答复刻意删减举报内容、回避包庇纵容核心问题、漏项办案的履职错误。
2. 作废撤销2025年11月20日、2026年4月21日两份违规敷衍答复文书,不得继续以此作为结案依据。
3. 按照本人原始两项递进举报内容,重新立案,全面重新核查:
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及数据泄密风险;
凌海市农业农村局是否存在包庇纵容、监管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
两项一并立案、一并调查,不得再割裂、再回避、再遗漏。
4. 依法履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监管本职职责,不得以“移送纪检监察”为由甩锅不查、不立案。行政调查在前,需要追责再依规移送,不得用纪委名义不履职、不查处。
5. 对市县两级工作人员敷衍履职、虚假调查、护短包庇、信访空转的失职行为,依规内部问责处理。
6. 由您亲自审核把关,出具一份事实查清、证据齐全、不敷衍、不护短、不复制旧文的正式书面处理意见(立案决定书或调查结论)送达本人。
三、省委书记都“自曝家丑”了,我们期待您的担当就在前不久,
辽宁省委书记在《求是》杂志实名“自曝家丑”:海城买榜、窗口人员8年受贿1600万、居住证4年半办不下来、锦州环卫企业被政府欠款拖垮……他说:“这不是自虐,而是自信。敢于把脓包挑破,说明已经准备好了动刀。”他说:“理旧账也是政绩”。
一位省委书记,把全省的“家丑”摊在党刊上,不遮不掩。
您作为锦州市农业农村局的一把手,面对一个被省厅两次撤销、两次督办却始终回避核心问题的案件,您是否也能拿出同样的勇气?
如果贵局的办案过程经得起推敲,如果凌海市农业农村局确实没有包庇,那么重新立案调查,恰恰可以证明你们的清白。
如果过程有问题,那么正视它、纠正它、重新立案、把脓包挑破,才是真正的担当。
行政监管是法定职责,不是可选项。包庇纵容必须严查,不能护短掩盖。
四、倒计时已经开始,全网都在看
我依法请求您作为一把手监督履职、重新立案。
这不是无理取闹,这是一个公民在法治框架内的正当权利。
我们把话筒交给您:
· 您是否愿意纠正下属科室漏项办案的错误,重新立案全面调查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包庇纵容问题?
· 您是选择继续让程序空转、回避核心、护短掩盖,
还是像省委书记那样——把脓包挑破,把旧账理清,把该立案的坚决立案?
我保留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但在此之前,我选择相信:作为党委书记、局长,您会依法全面履职,给出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我们等着。全社会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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