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农业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教育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专业学位评价体系改革,积极探索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体制机制和保障举措,推动模式机制创新和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培养质量,经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教指委”)研究,决定开展“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鼓励一批院校先行试点,积极开展创新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应为本单位农业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学位授予点的负责人或研究生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和实践。重点面向农业专业学位各领域实践成果培育产出与质量保障体系研究,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探索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全过程环节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以实践成果为导向的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领域包括以下方向:b.基于实践成果的农业专业学位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科技小院产教融合实践成果认定标准与评价体系研究e.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过程性评价与学位授予质量提升路径研究f.产教融合背景下实践成果转化为学位成果的模式研究g.其他与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果质量评价的标准、方法、工具及保障机制创新密切相关的研究与实践1.各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要立足本单位、专业领域发展及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申报,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2.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成员数量(不包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等)合作项目成员不超过9人;每人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须实际参与项目的开展。(1)《课题申请书》(附件1,签字盖章PDF版)。(2)《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盖章PDF版)。4.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e@cau.edu.cn。1.立项评审。农业教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培养单位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函评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报农业教指委审定后发布。2.课题经费。本次立项为自筹经费课题,由获准立项的申请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经费资助。3.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课题研究1年后,农业教指委秘书处组织中期检查;2年后组织结题验收,审查项目的结题成果及应用情况。4.结题成果要求:按照课题获批立项的预期成果完成相关任务,一般包括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等,实践成果要突出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改革的制度文件、评价标准体系、学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情况及其质量等。附件:1.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