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能力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的骨干力量。通过主体提质增效,将小农户有效嵌入现代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共享发展红利,为推动农业强国建设、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提供核心支撑。
二、提升发展质量,夯实联农基础
1. 家庭农场分类培育与数字赋能
引导有志于农业的返乡青年、种养能手创办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全面落实“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为每个家庭农场赋予专属二维码,集成其产品认证、生产记录、信用评级等信息。鼓励寄递物流、金融机构、农产品追溯平台打通“一码通”接口,拓展产地直销、信用贷款、全程溯源等应用场景。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等简易信息化记账软件,降低财务管理成本。
· 案例参考:浙江安吉县某家庭农场通过“一码通”连接电商平台,消费者扫码可查看茶园实景监控与有机认证信息,实现茶叶单价提升30%,并获得当地农商行50万元“码上贷”信用贷款。
· 政策链接:可衔接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中关于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的部署。
2. 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严格落实财务会计制度,依规设立成员账户,明晰产权与盈余分配。建立合作社信用记录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畅通“空壳社”清理与市场退出机制,防范以合作社名义非法集资。鼓励以盈余返还、股金分红为核心,做实紧密型利益联结。
· 案例参考:陕西某苹果合作社长期坚持“交易额+股权”分红模式,社员交售苹果按量参与利润返利,股金按年分红。凭借健全的成员账户记录,合作社获评县级示范社,获10万元奖励资金。
· 政策链接:依据《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重点清查“空壳社”,并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成员账户。
3. 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
聚焦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服务主体向产前农资集采、产中技术集成、产后加工销售全链条延伸。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托管服务模式,村集体负责组织协调,服务主体提供作业,实现整村推进。整合涉农资源,建设集技术咨询、农机调度、烘干仓储、农资配送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与经营性服务有机融合。
· 案例参考:山东金丰公社推行“村社共建”模式,村集体动员整村土地托管后,公社提供耕种管收全程服务,村集体获得管理服务费,农户保底收益加分红,亩均节本增效约200元。
· 政策链接: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支持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4. 管理信息化
整合构建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系统,归集主体名录、生产经营、补贴发放等数据。探索建立重点主体单产水平、财务指标、农机作业等关键数据的动态监测机制,为政策制定与精准扶持提供数据支撑。
三、提升经营效益,增强内生动力
1. 增强生产能力
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与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建立技术合作,率先应用高产优质新品种、绿色高效新技术。支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延伸产业链。加大财政支持,建设产地仓储保鲜、预冷分级、冷链初加工设施。
· 案例参考:四川某蔬菜合作社联合省农科院引进新品种,并利用财政项目资金建成预冷保鲜库,蔬菜损耗率从20%降至5%以内,错峰上市使亩均收益增加800元。
· 政策链接:充分用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助》等项目,支持主体建产地设施。
2. 强化要素保障
统筹利用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等财政项目资金,改善主体基础设施条件。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创新设施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活体畜禽等抵押贷款产品。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
· 案例参考:吉林省率先试点活体肉牛抵押贷款,某家庭牧场凭存栏的50头西门塔尔牛获得银行80万元授信,解决了饲料采购资金缺口。
· 政策链接: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鼓励开展设施、订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
3. 加强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每年重点培育一批示范引领型带头人。常态化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举办农机操作、电商直播等技能大赛。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动态管理制度,从乡土专家、优秀带头人、退休农技人员中选聘专兼职辅导员,提供“一对一”辅导。
· 政策链接:持续推进《“头雁”项目实施方案》,对带头人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培育。
四、强化带动小农户增收,实现价值共享
1. 多渠道利益联结
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长期稳定就业、保底价订单收购、盈余按股分红等方式,构建多元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促进小农户直接受益。推广全程托管、环节托管服务,让小农户以更低成本获得专业服务。
· 案例参考:安徽某粮食合作社采取“保底租金+盈余分红”模式,成员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每亩保底租金800元,年终视经营利润再分红200-300元,带动百余户小农户稳定增收。
· 政策链接:衔接《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鼓励合作社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
2. 政策挂钩机制
探索将带动小农户增收的数量与实效,作为示范评定、财政项目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明确申报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主体,须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并明确增收目标。对带动成效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上加大倾斜。
· 案例参考:江苏某县规定,申报省级示范社必须带动农户50户以上、户均年增收超3000元,并将其作为县级配套奖励的前置条件。
· 政策链接:细化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中“将带动小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的要求。
3. 提单产服务专项
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率先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承担试验示范任务。通过组织现场观摩、技术培训、托管服务等方式,将良种、良法、良机集成技术辐射给小农户。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指导服务,助力主体和农户科学防灾减灾,实现减损增收。
· 案例参考:在南方双季稻区,粮食合作社采用钵苗机插、侧深施肥等提单产技术,单产提升15%后,为周边农户提供育秧、机插等环节托管,带动整片区域单产上台阶。
· 政策链接:承接《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单产提升技术落地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