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种业企业参与北方寒地大豆育种基地建设与运营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嫩江市国家大豆种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中关于现代化制种基地、良种繁育体系、种业创新基地等重点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北方寒地大豆育种基地建设,现面向嫩江市域内公开遴选具备生物育种研发能力、品种田间转育、育种鉴定试验等实力的种业企业,参与基地建设与运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概况
1.基地名称:北方寒地大豆育种基地(共建创新项目)。
2.用地位置:嫩江市九尖公路36公里处(坐标:48.917880°N,125.732739°E)。
3.用地规模:约600亩(国有农用地,五个连片地块)。
4.用地性质:由嫩江市人民政府统筹,嫩江市国投公司提供,专项用于大豆育种科研与示范。
5.建设目标:打造国内领先的寒地大豆种业创新高地,重点开展种质资源创新、育种技术研发、新品种选育、田间鉴定与示范推广。
二、建设与运营方向
本次遴选的企业需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基地建设与运营工作:
1.大豆生物育种实验室品种田间转育试验
开展大豆生物育种品种的田间转育、性状观察、适应性测试,推动育种材料迭代升级。
2.大豆生物育种杂交圃试验
建设标准化杂交圃,开展亲本选配、杂交组合创制及后代性状分离规律研究。
3.国家大豆生物育种田间鉴定试验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开展DUS测试及丰产性、稳产性、抗逆性等田间鉴定,为品种审定提供合规数据支撑。
4.北方高寒地区大豆种质资源精准鉴定
发掘耐低温、抗逆强、适应性广的优异种质资源,支撑寒地大豆品种改良。
5.现代育种技术攻关与应用
推动全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分子辅助育种等技术与传统育种有机结合,提升育种效率。
6.良种繁育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探索“四圃制”良种繁育模式,开展种子质量全过程监管与认证示范。
7.智慧农业与智能管理示范
建设物联网、智能水肥、遥感监测等智慧农业系统,提升育种基地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企业资质要求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嫩江市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合法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具备承担生物育种、田间鉴定、品种转育等试验的科研能力与技术人员团队;
4.拥有稳定的育种用地或科研基地经验,近三年无违规记录、无数据造假等不良行为;
5.具备基地规划、日常管理、资金投入与运营保障能力;
6.优先支持与科研院校(如东北农大、省农科院等)有实质性合作的企业。
四、企业职责与权利
(一)企业职责
1.负责基地的整体规划、建设投入、日常管理与运营资金保障;
2.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各项育种、试验、鉴定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可追溯;
3.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基地建设成效评估、数据共享与成果展示;
4.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包。
(二)企业权利
1.优先使用基地开展自主育种、试验、展示与推广活动;
2.优先申报国家、省、市相关种业项目与政策支持;
3.在基地产出的品种、技术成果中享有相应知识产权权益(具体按合作协议约定);
4.可获得政府在政策、资金、技术对接等方面的支持。
五、合作方式
1.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遴选,市国投公司提供土地;
2.企业与市国投公司、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共建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用地期限、成果分配、退出机制等;
3.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鼓励长期稳定运营。
六、遴选程序
1.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竞价评审:以第三方评估土地租金价格为基数,采取多方竞价方式,结合企业综合实力确定意向合作企业;
4.现场评审:嫩江市农业农村局、国投公司、推广中心等单位组成评审小组,对企业基地建设能力、技术方案、运营保障等进行综合评审;
5.公示: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6.签约: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七、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含育种能力、技术团队、科研条件、已有成果等);
4.基地建设与运营方案(含技术路线、试验内容、管理机制、资金保障等);
5.与科研院校合作证明材料;
6.近三年无违规记录承诺书;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申报时间与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
2.材料报送地址: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3.联系人:裴培
4.联系电话:13354565504
九、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不视为对任何企业中标或合作的承诺;
2.市农业农村局保留对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
3.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29日
供稿:裴 培
编辑:张天明
一审:裴 培
二审:刘东旭
三审:张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