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业>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 2026-10-27 22:46:04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
公开征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规范肉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现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县域内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农村个人自宰自食、不流入市场的除外)。
二、举报方式
为便于案件核查、奖励兑现及结果反馈,杜绝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确保举报线索真实有效,需本人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三、奖励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方可给予举报奖励:
1.举报内容明确具体,能够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行为人、具体行为事实及关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单据、聊天记录等);
2.举报线索经县农业农村局核查属实,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被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举报的,仅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以举报线索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4.举报行为不属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重复举报,且举报线索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5.负有法定查处职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案件查办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涉刑立功人员,不享受举报奖励。
四、奖励标准
每起查证属实的案件,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五、责任追究
举报人采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日
供 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编 辑:童桃妹、钟慧蓉

审 核:黄选木

监 制:傅   彬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扫码关注我们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