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程序主要有: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岗位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官网(http://www.xjau.edu.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xjrsks.com.cn)、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s://www.xjtcsh.gov.cn/)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岗位表及相关要求,后续各环节公告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au.edu.cn)并按照《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附件3)填写、上传简历及附件材料。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或社区。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8:00-2026年5月13日18:00。
3.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材料不完整、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www.xjau.edu.cn)通知公告中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在《岗位表》中公布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1.专任教师1—9岗位
(1)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7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辅导员1—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1.专任教师1—9岗位 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㗼/font>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㗼/font>30%+结构化面试㗼/font>70%)㗼/font>60%。
2.辅导员1—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㗼/font>40%+面试成绩㗼/font>60%。
(八)体检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引进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新疆农业大学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新疆农业大学指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九)考察
1.对引进人员的能力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现实表现情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对引进人员资格条件、材料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等进行全面核查。
3.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测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公示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3.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2.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3.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专任教师2年内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