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福建省水产学会淡水渔业专业委员会联合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赴三明市清流县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专题宣贯,把法律政策、技术服务送到基层一线、送到养殖塘头,推动法治渔业、绿色渔业、科技渔业高质量发展。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渔业执法骨干、水产技术人员、养殖企业代表等参加宣贯活动。
活动中,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所长/淡水渔业专委会主任委员吴斌围绕新法核心要义作宣讲,重点解读资源养护、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种业振兴、执法监管等关键条款,强调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绿色发展、安全底线、科技创新、严格监管,为新时代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首席专家黄洪贵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点条款进行系统解读,重点阐述养殖证办理和养殖生产中的注意事项,同时,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涉及淡水养殖主要相关法律条规。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副所长曾占壮就当前鳗鲡养殖业形势、困境与破局思路作专题分享,针对我省鳗鲡养殖现状,重点阐述鳗鲡养殖从业者在鳗鲡的苗种来源、养殖尾水排放等方面应遵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之规定。与会人员围绕养殖规范、苗种管理、禁渔制度、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内容深入交流,现场答疑解惑,切实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基层听得懂、用得上、守得住的实操指南。
此次活动是福建省水产学会淡水渔业专委会落实“服务产业、服务会员、服务渔民”职责的具体实践,既是一次法治宣讲,也是一场科技赋能,更是一次产业问诊。下一步,专委会将持续发挥科技社团优势,深化“法治 + 科技”双轮驱动,常态化开展新法宣贯、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科技志愿服务,聚焦鳗鲡、特色淡水鱼等优势产业,在良种繁育、生态养殖、病害防控、质量追溯等方面精准发力,助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乡村振兴贡献渔业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