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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第十届“兴农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正式通知来啦!

  • 2026-10-22 15:18:12
山西农业大学第十届“兴农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正式通知来啦!

各院(部)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入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经校团委、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研究决定,于 2026 年举办山西农业大学第十届“兴农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同时做好今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筹备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主办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园艺学院、农业经济管理学院

(二)组织架构

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监督委员会,分工负责赛事组织、评审及监督工作。

(三)院级组织架构

各学院(部)成立院级竞赛工作小组。可由各院(部)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学科负责人、高级职称教师及辅导员构成。负责组织院级初赛,制定院赛实施细则并报备校组委会;开展项目培育、学术诚信初审及资格审查;按照校级分配名额遴选推荐优秀作品至校赛,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

(四)评审纪律保障机制

回避制度:评委与参赛项目存在亲属、师生或利益关联的,须事前主动回避;未主动回避且查实的,取消评审资格并通报所属单位。

保密制度:评委需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结果公示前,严禁泄露评审过程、评分及未公开信息。

监督执行:评审全程由监督委员会监督,违规处理结果由竞赛组委会最终审定。

三、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

竞赛严格按照“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执行。

四、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具有申报项目参赛的资格。

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4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作为申报人参赛。鼓励支持国外学生独立参赛或中外学生联合组队参赛。

(二)项目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坚决杜绝挂名参赛、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和“保奖”“卖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竞赛负面清单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不得对往届“挑战杯”竞赛及其他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进行简单包装、“改头换面”且无实质改进,或买卖作品重复参赛。

(三)参赛申报赛道

竞赛侧重考量作品科技创新攻关与商业模式创新成效,设八个赛道: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新消费与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国际交流合作。具体如下:

1.先进制造:鼓励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母机、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具身智能、高端仪器、低空经济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2.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基础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3.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鼓励围绕脑机接口、生物制造、高端医疗装备、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4.新能源新材料:鼓励围绕绿色能源、先进材料、氢能和核聚变能、低碳环保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5.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鼓励围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生物育种、食品健康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6.新消费与文化创意:鼓励围绕新大众文艺、国潮文创、沉浸式消费、农文旅融合、品牌运营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7.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鼓励围绕智慧城市、智慧政务、乡村治理、社区服务、供应链服务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8.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围绕深化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等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参赛作品应聚焦“十五五”战略部署,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引领性攻关,或围绕价值创造逻辑重构、交易结构优化、盈利模式突破等方向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具备科学性、真实的市场前景和落地转化价值。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赛道申报,不得兼报。

竞赛按参赛团队学历最高成员,分别划分至本科组、研究生组评审。

(四)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跨校参赛项目,须提前协商确定申报单位,最终由上级协调委员会核定。晋级省级赛事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由所在学校向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获批后仅可删减成员,不得调整人员顺序或新增人员。

五、竞赛安排

竞赛设院级初赛、校级复赛以及决赛。全年赛程具体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院级初赛阶段(1月至4月)。各院需严格依照“挑战杯”竞赛章程及我校本届竞赛的相关规定,系统、全面地开展项目培育、选拔以及推报工作。

各院须独立组织举办院级初赛,严格执行竞赛流程,包括项目申报、学术诚信审查、评审遴选等关键环节,确保竞赛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参赛学生数不少于本院全日制在校总人数的10%,参赛指导教师人数不少于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6%。

推荐校赛名额将按照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1:500的比例进行分配,每个学院最少两个名额。以2025年各院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统计表数据为基础,请各院按照数额分配方案报送项目。  参赛作品申报前,需在学院官网显著位置公示作品名称、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公示或公示不合规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若涉及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项目,须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标注所有参与学生的姓名、所在学校及专业信息;当项目将推报至省级竞赛后,须由外校学生及外校指导老师所在学校同步按照本校公示标准完成公示程序。

(二)校级复赛与决赛(4月至5月)。有序组织开展竞赛作品学术诚信资格审查、校级复赛以及决赛等各项工作。

复赛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按比赛赛道分设评审小组,每组至少配备3名专业评委。各小组在评审委员会统筹下开展具体评审工作。若某赛道参赛项目不足5项,经组委会集体研究后可合并至相邻赛道进行评审。

评审采用百分制打分方式,每件作品的最终成绩为组内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复赛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参赛项目总数40%的比例遴选优秀项目晋级校级决赛(若遇末位分数并列情况,一并纳入决赛名单)。

决赛以项目公开答辩形式进行,包括作品演示和专家问答两个环节。

参赛者需提前精心准备好答辩演示材料(如PPT、视频等),每个项目演示时间为5分钟,评委提问及评审时间为3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

评审依旧采取百分制打分,每件作品的现场评审成绩为组内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评审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省赛与国赛(5月至10月)。组委会将综合参考校级决赛成绩及省级竞赛组委会的具体要求,推荐校级优秀项目参加省级“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对于在省级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将按照国家竞赛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荐参加国家级竞赛。

(四)校级表彰(11月)。学校将对本届竞赛进行总结表彰,对项目团队颁发金、银、铜奖及优秀奖,共计30个作品(具体奖项数量可结合决赛成绩实际分布情况进行适当微调);同时对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学院授予“优秀组织奖”,共计6个。

(五)其他配套活动。按照竞赛章程规定,赛事期间若需开展其他相关配套活动,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参赛选手通过向所在学院分团委进行报名,各分团委需对每件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与评选,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校赛选拔,按要求把推荐参加校赛的作品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具体材料请详见团委官方网站)。

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纸质版用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校科协办公室(地点:勤学楼7B栋-503室),电子版发送至:sxndkxjsb@163.com,重命名为“xx学院第十届‘兴农杯’参赛作品”。

七、竞赛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评审要点,结合竞赛成绩综合评定奖项。

(一)竞赛共设3个金奖、6个银奖、9个铜奖、12个优秀奖,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按全年比赛结果累计积分,学术诚信零违规、材料提交零逾期的学院,在达到下列条件时酌情加分,总分排名前六名的学院将颁发“优秀组织奖”,评选结果纳入学院年终考核指标。

本次竞赛计分包括基础分、获奖加分与规范加分:基础分按院级初赛每申报1件作品计1分,最高50分;校级复赛每推荐1件有效作品计1分,最高10分;获奖加分按校赛、省赛、国赛对应等级计分。获校赛奖项,金奖每项加10分,银奖每项加8分,铜奖每项加5分,优秀奖每项加3分;获我省赛奖项,特等奖每项加30分,一等奖每项加20分,二等奖每项加10分,三等奖每项加8分,推送参加省赛但未获奖加5分;获国赛奖项,特等奖每项加100分,一等奖每项加80分、二等奖每项加60分、三等奖每项计40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累计)。

规范加分依据学院学生参赛率、指导教师占比、参赛项目占比达标情况加分。计分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跨学院合作项目计入负责人所属学院。总分相同时,优先比较获奖质量分,再比较规范分,最终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综合考虑予以审定。

请各院严格把关作品质量,对涉及“挑战杯”竞赛负面清单的违规行为,一律取消作品参赛资格,核减该作品所属学院下年度“兴农杯”竞赛参赛名额,视情节轻重对所在学院团体总分予以清零。

(三)所有奖项评选结果需经竞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八、工作要求

(一)统筹引领,强化担当。各院(部)分团委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为大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确保大赛按照要求有序推进。

(二)宣传动员,促创励才。各学院要全力开展动员工作,拓宽宣传渠道。积极举办赛前宣讲会、交流分享会或培训活动;针对典型参赛学生、作品及指导教师,在校级及以上媒体进行专项报道;运用短视频、微记录、云分享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开展区域交流或校际交流等活动。条件允许的学院,可对重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和专业指导,提高大赛在师生中的知晓度与参与度,营造良好竞赛氛围,挖掘优秀项目与人才。

(三)全面部署,精细组织。各院分团委需严谨审核申报资料,确保信息完整、真实、格式规范。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我校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并按时精准汇总报送。同时,积极组建学院评审团,邀请实战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企业家和专家,为参赛学生提供精准指导,助力提升其科研能力。

九、竞赛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联系人:曹媛

联系电话:0354-6288370

电子邮箱:sxndkxjsb@163.com

大赛监督电话:0354-6288218(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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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丨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图文编辑丨王春连

责任编辑丨刘怡昕 崔文甲 李小雪

总编辑丨褚天骄 张钧益 刘泽宇

审核丨吴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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