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该成为乡村振兴的标杆、农业发展的典范的42个位于九省十九县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却交出了一份令人目瞪口呆的答卷。中国地质大学王海娟副教授花两三年时间去调查,这些重点扶持、倾尽一切力量创建示范村的单位,根本没有一个可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所谓的现代农业示范村要么成了空洞的办公楼大院,要么成了没有用的住房开发。42个示范村全部“消失”,其背后的乱象就是乡村振兴形式主义和资本套利的集中体现,值得深思。

该结论产生于2021到2023年专项调研当中,调查对象为江苏、浙江、山东等9个省的19个县的4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调查目的只是研究工商资本下乡对于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但是实际结果却暴露出了一项大规模的“农业造假”。最典型的莫过与山东临沂莒南县的现代农业公共实训基地,其投资总额高达7亿多元人民币,挪用政府专项债券达3.68亿之巨的项目,但在备案文件中却要求建成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农机维修基地三大基地。但是实际上该基地却只有气势磅礴的迎宾楼、宴宾楼以及健身场所,并无一株秧苗、一台农机,唯一可以与“农业”产生关联的便是门口一块并不起眼的招牌。

42个示范村乱象高度一致,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模式,那就是打着农业项目旗号做非农产业。从调研结果可知,所有的示范村都把乡村旅游作为发展方向,有的甚至提出了让每一寸土地都是景观、每一个村庄都是景区的口号,把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等全部作为旅游配套,彻底脱离了农业的本质。其中33个村引入工商资本,工商资本大多来自于房地产、矿产行业,下乡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种地,而是依靠农业项目获得土地指标和政府补贴。

农业不挣钱,是资本“弃农从商”的主要原因。十余年来工商资本下乡种地的尝试大多数都以失败而告终,粮食作物的利润微薄,自然风险高,经济作物的利润虽然较高,但是人力成本和市场风险都很高,企业雇工经营根本无法跟自主经营的小农户竞争。因此资本开始“换赛道”,以农业项目之名圈地,转向住宿、餐饮,甚至暗中开发房地产,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套利链条,“圈地、建景区、拿补贴、卖房产”。

西北地区的这样一个示范村案例让人叹息不已:当地原来就已形成了成熟的农民自主经营蔬菜大棚产业的格局,为了打造示范村,地方政府强取豪夺,将本应属农民所有的土地强行占为己有,把本应该属于农民自己的产业交给了房地产开发商。企业接手以后,仅留下2个大棚应付检查,其他土地要么闲置,要么改建为观光步道,最终造成经营亏损,每年要政府补贴弥补,农民失去了土地之后既没有稳定的就业机会,也没有得到足够的租金收入,陷入了“失地又失业”的局面。老板开宝马来,骑自行车走的现象在42个示范村里时有发生。

缺少监管以及政绩导向加大了乱象蔓延的程度。一些地方政府把示范村的创建当作考核内容,重表象、轻实际,项目立项审批不严,后期监管流于形式,“大棚房”整治完毕后,资本再次以研学基地、康养中心为名义,在土地上做文章。正如桂林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案件所表明的那样,在项目审核的过程中,部分干部把关不严,甚至同资本相勾结,套取补贴,因此受到了政务处分,但是不能挽回已经造成过资源浪费的局面。

42个示范村全部失败,绝不是由一个因素造成的,而是由资本套利、政绩工程和监管失灵这三方面共同造成的。乡村振兴的本质就是农业兴、农民富,示范村的意义应当是探索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带动农民增收,而不是被资本圈地、政绩工程所利用。这一系列的乱象也表明,乡村振兴不能急于求成,农业项目的灵魂始终是“种地”,只有斩断形式主义的魔爪,筑起监管防线,让资本真正扎根到农业之中,造福于农民,让示范村回归农业的本质,才能使乡村振兴的道路走的稳、走得远,最终实现宜居宜业、共同富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