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峰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峰梅,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山东昌乐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农业推广硕士。
刘峰梅早期在潍坊市工作,曾任诸城市委常委、副市长,诸城市委副书记,诸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0年10月,首次跨市履新,出任日照市岚山区委书记。
2022年1月,再度跨市履新,出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5.08.25,省委组织部公示,时任泰安市副市长刘峰梅 “拟进一步使用”。2025.09.08,公开活动以 “市委常委、副市长” 身份出席,正式履新市委常委。2026.04.23,被官宣审查调查,距升任常委仅7个半月,属典型 “任上被查”。从副市长跻身市委常委(副厅到常委副厅,属关键一步),公示后不到一个月履新,履新未满一年即落马,“快升快查”节奏罕见。
刘峰梅履历
1988.09-1990.07,山东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冷加工)专业学习;
1990.07-1993.07,潍坊市农机研究所技术员;
1993.07-1994.03,潍坊市农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94.03-1995.11,潍坊市农机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6.09,潍坊市农机研究所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1996.09-1999.05,潍坊市农机研究所副所长;
1999.05-2000.06,潍坊市农机研究所副所长、党支部副书记(其间:1997.09-1999.12,山东省委党校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2000.06-2000.08,潍坊市机械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支部副书记;
2000.08-2001.12,潍坊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长;
2001.12-2003.01,潍坊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兼农机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2003.01-2007.01,诸城市副市长(其间:2000.09-2003.06,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1-2011.01,诸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06.04-2010.07,中国农业科学院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习,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2011.01-2015.11,诸城市委副书记;
2015.11-2016.02,诸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6.02-2018.01,诸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01-2020.10,诸城市委副书记、市长、一级调研员;
2020.10-2021.12,日照市岚山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12-2022.01,工作待安排;
2022.01-2025.09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5.09- 山东省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