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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为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保障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与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农业厅等六个部门关于农村“六员”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村级动物防疫员由各区 育才生态区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村级动物防疫员缺岗1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村级动物防疫员 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纪违规从业记录。
(二)热爱畜牧兽医和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热心为养殖户服务。
(三)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能适应下乡入户、户外作业、季节性集中防疫。
(四)年龄要求:年龄18—40周岁;持有乡村兽医证、具备防疫经验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报名当日为准)。
(五)学历要求:具有国家统一招收的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可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对应专业毕业证书)。
(六)优先条件:三亚市崖州区本地户籍或长期居住者优先;能够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独立完成各类报表填报且持有摩托车、汽车驾驶证优先。
三、选聘方式
按照公告、报名、审核、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原则
(一)选聘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不得选聘录用情形
1.曾被开除公职、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
3.曾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经历;
5.其他不宜从事动物防疫工作情形。
五、工作要求
(一)负责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补免、耳标规范加挂等防疫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免疫档案,确保应免尽免、免疫密度达到行业及上级部门规定标准。
(二)开展辖区动物疫情日常排查、监测、信息登记与快报上报工作,协助采样送检、突发疫情处置应急处置、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工作。
(三)协助官方兽医开展产地检疫协检、养殖台账核查、畜禽存栏出栏统计工作,配合完成基层畜牧兽医管理基础工作。
(四)指导养殖户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消毒、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五)积极宣传普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疫病防控知识和技术规范,提升养殖场(户)防疫意识。
(六)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待遇保障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薪酬待遇按照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新选聘录用村级动物防疫员试用期三个月。
七、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个人自荐或村民小组经本人同意后向村民委员会推荐。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初选人员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
2.自主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可自行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4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4.报名地点: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5.报名材料:
(1)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1寸免冠彩照3张;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如有则提供)。
八、选聘人员录用方式
(一)本次选聘采取面试方式选聘,面试总分100分,重点测评报考人员专业能力知识能力、动物防疫政策理解能力、岗位责任心、基层服务意识、工作服从调度能力及基层工作适应性及沟通协调能力等。
(二)面试结束后,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若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实操能力、防疫工作经验、学历层次等择优录用。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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