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部门、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整治不合格产品,严打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制定《202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全国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联系。电话:010-59193235,传真:010-59191891。
(来源转载: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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