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鼎盛阶段,其农业在前代的基础之上持续地进步,伴随着王朝初期的休养生息政策、人口增长与疆域稳定,从耕地开发、水利修建、耕作技术、农作物种类到农业商品化,都取得了发展,同时面临着人口压力、土地兼并、生态恶化等挑战。
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明朝继承并且发展了宋元以来的精耕细作传统,形成了更为成熟的耕作体系。双季稻的种植在江南地区进一步推广,稻麦复种一年两熟成为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标准农作制度;棉花种植自宋元传入以后,在明初得到了政府的推广,洪武年间诏令“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让棉花迅速地普及于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改变了中国人“衣被麻褐”的传统;番薯、玉米、马铃薯等美洲的作物在明代中后期传入中国,虽然尚未大规模地推广,但已经在福建、广东等地种植,为清代的人口爆炸提供了潜在的粮食保障。农具方面,犁、耙、耖、水车等传统的农具继续改进,风力水车在沿海地区应用,灌溉工具的种类与效率都有所提升。不过,明朝的农业技术依然处于渐进改良而非革命性突破的阶段。
土地开垦与水利建设是明朝的农业发展的支撑。明初战乱之后,人口锐减,荒地遍野,政府积极地招抚流民、鼓励垦荒,颁布垦荒令,规定“各处人民,先因兵燹遗下田土,他人开垦成熟者,听为己业”,免除三年的租税,让耕地面积得到了恢复和扩大。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全国在册田土高达八百五十余万顷,为明朝最高的记录。水利建设方面,明朝政府重视河工与塘浦的修治,潘季驯四次总理河道,提出了“束水攻沙”理论,治理黄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太湖流域的塘浦圩田系统继续完善,海塘工程在江浙沿海大规模修筑,都江堰、灵渠等古代的水利工程得到维护。然而,明朝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皇室、勋戚、宦官、官僚凭借着特权奏讨、投献、强占民田,形成了庞大的庄田体系,例如皇庄、王庄、官庄等,勋戚庄田动辄数万顷,占夺民业,导致了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沦为佃农或者流民。同时,赋役繁重让自耕农破产,军屯破坏使得卫所的土地被军官所侵占,国家的税田急剧减少,至弘治年间,全国在册田土已经降至四百二十余万顷,不足洪武年间之一半,财政的基础严重地动摇。
农业的结构在明朝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作物种植与农产品商品化成为了显著的趋势。除了棉花之外,桑蚕业在江南地区继续发展,湖州是丝织的原料中心;甘蔗种植在福建、广东、台湾扩张,糖业成为了重要的产业;烟草在明朝中后期传入,迅速地传播于江南与西南;茶叶生产在江南、福建、四川等地专业化,茶马贸易规模扩大;蓝靛、红花、紫草等染料作物,漆、桐、杉、竹等林木产品,以及果蔬、花卉等园艺作物,都伴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而发展。这一种农业专业化与区域分工的形成,推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繁荣,江南地区出现了许多专业的农户,例如蚕农、棉农、茶农、蔗农等,他们部分或者全部通过市场交换来维持生计。然而,经济作物种植也带来了粮食的安全问题,江南地区“种桑争田”导致了米粮不足,需要从湖广、江西输入,进而形成了“湖广熟,天下足”的新格局,区域粮食依赖关系加强,一旦交通受阻,便会引发社会动荡。
人口压力与农业生态的恶化是明朝的农业所面临的主要困境。全国的人口在明初大约是六千万,至万历年间估计已经高达一亿五千万,增长两倍有余,而耕地面积的增长则比较有限,人均耕地从明初的十余亩降至明末的不足四亩,人地矛盾日趋尖锐。为了应对人口压力,农民被迫过度垦殖,毁林开荒、围湖造田、开垦山地,又造成了水土流失、河湖淤塞、生态退化。江南地区圩田过度开发,太湖水面缩小,水旱灾害频率增加;黄土高原森林砍伐加剧,黄河的泥沙含量上升,下游决口泛滥更为频繁;西南山区的“棚民”开垦,虽然扩大了耕地面积,但却破坏了原始森林的生态系统。这一系列透支生态的发展模式,使得农业生产的自然基础被不断地削弱,明末小冰期气候变冷,崇祯大旱等灾害连年发生,农业生产遭遇到毁灭性的打击,是明末农民战争与王朝崩溃的重要诱因。
总的来说,明朝的农业在传统的技术框架之内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商品化与专业化趋势孕育着新的经济因素,只是人口压力、土地制度缺陷与生态恶化等结构性矛盾,让其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在内外危机当中走向了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