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园村志》054:农业经济·畜牧养殖(三)
第三节 畜禽养殖
家庭养殖
家庭养殖,作为副业补贴家用,一直是村民的传统做法。品种主要有鸡、兔、猪、羊等。尤其是在社队时期,几乎家家饲养猪、鸡,少数村民饲养兔、鸭、羊。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作为致富门径,个别村民还饲养过貂、蝎子等。
从解放前直至2000年以前,村民家家都有猪圈和鸡窝。家家户户养猪,既为了踏粪积肥,也为了补贴家用。一般养母猪的较多,每年下了猪仔之后售卖。也有喂养肉猪的,多是在儿女结婚或过年时宰杀售卖。同时,几乎家家户户都要饲养几只或十几只鸡,主要是卖鸡蛋补贴家用,一般宰杀食用的比较少。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一块钱可买鸡蛋八至十枚。一头三两个月的小猪,俗称“猪娃”,可卖三五元至七八元,价格好的时候可卖到十几元到二十几元,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入。但在价格不好的时期,有时仅仅卖两三元。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因为割资本主义尾巴,主要养殖品种只有猪和鸡,其他品种极少。当时,售卖小猪是投机倒把行为,村民只能偷偷摸摸去集市售卖,用麻袋装上几个猪娃,骑自行车带到附近的集市去卖,还经常坐客运火车和偷扒货运火车,远赴潼关、港口等地集市,有时难免被列车员发现撵下火车,或被市场管理人员逮住处罚。有时在集市卖不出去,嫌回家后还得继续喂养搭赔饲料,曾有村民就在回家路上过村时,将未卖出去的猪娃悄悄地放到路边人家的猪圈里。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初期阶段,村民几乎家家养牛、养猪、养鸡。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升,农业耕种和收割机械的普及,以及农村市场经济的变化,村民大部分忙于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部分人员外出开店经商,有的外出打工挣钱,而饲养家畜,费时费力又不经济,村民逐渐不再进行家庭养殖。
因粮食播种和收割的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村民已不再养牲畜,牛马驴骡作为农耕畜力的时代已经结束,挖野菜、攒洗锅水、煮食喂猪喂鸡的情景也成为历史。今村民院落之内养猪、养鸡者寥寥无几,巷道和院落内,干净整洁,曾经的吆牛喝驴、猪叫鸡鸣之声,已经淡出了村民的生活。
规模养殖
人民公社期间,各生产队都办有养猪场,有的是专门的养猪场所,有的是豆腐坊顺带养猪,由豆腐坊的人员兼饲养员。大队加工厂的豆腐坊也曾经办过养猪场。饲养场的饲养数量不等,少则几头,多则数十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少数村民曾尝试规模养殖畜禽致富,包括养猪、养鸭、养鸡等。由于技术、市场、销售渠道等诸多因素影响,仅三二年即告歇业。
先后养猪的村民有:李会民、张志英、张彦平曾合伙一起养母猪,在滩地修建养猪场,存栏有数十头。耿千千、赵云龙、段振华、王建设等,曾少量饲养母猪,一般为三五头。崔家庄张广欢饲养肉猪,规模有四五十头,目前仍在继续饲养。
先后养鸭子的村民有:弘道园的张广欢、吴建红、杨金祥,均建设鸭舍,饲养数百只。饲养时间大约均为一二年。张志英(崔家庄)曾在家里养鸭子,每天清晨鸭子自己成群结队前往河埝觅食,傍晚自动回家。
规模养鸡的村民有孟家桥孟越娃,曾在蒲州城租地养鸡,数量达两三千只。
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养羊成为部分村民致富的渠道之一。成规模饲养放牧养羊的村民,先后有吴建国(弘道园)、吴自强(弘道园)、吴自勇(弘道园)、薛庚戌(弘道园)、崔创创(弘道园)、赵永录(赵家庄)、贾兴旺(崔家庄)、赵红录(赵家庄)、马立新(马家庄)、杨宝民(崔家庄)等。饲养规模少则二三十只,多则六七十只。
其中赵红录的羊群最大,数量达近百头。
(摘自《弘道园村志》)